鄂政办发〔2014〕33号出台了十八条措施,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“就业促进计划”和大学生“创业引领计划”,明确到2017年扶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的工作目标。主要有“十二项” 创新突破:
Ø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。
Ø二是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。
Ø三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。
Ø四是全面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。
Ø五是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。
Ø六是实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Ø七是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方式。
Ø八是实行自主创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。
Ø九是建立见习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。
Ø十是实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。
Ø十一是完善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。
Ø十二是建立人才培养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