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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补办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
校对: 责编: 终审: 时间:2018-06-01 阅读: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各考生:
根据《湖北省实施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〉细则》文件规定,普通话等级证书遗矢,可申请补发。现将补办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 补发证书对象
凡在我站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,并且证书遗矢未超过两年的考生(以原发证日期为准)。
二、 补发证书程序
1、 证书遗矢者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向普通话测试站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2、 本测试站根据证书遗矢者提供的信息,查找原测试成绩,并对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。
3、 本测试站出具对其成绩认定的证明。
4、 补发证书加盖“遗失补发”专用章。
三、 补办证书时间
本测试站于每年的6月和12月第二周之前收集证书补办材料,于当月第三周到省测试中心补办证书,当月第四周即可到测试站来领取补办好的证书,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。
附件:
武昌理工学院普通话测试站
2018-5-23